北京:可委托第三方对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测算评估

2021-05-31 18:21:03 和讯物业 

  近日,北京住建委官网发布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物业服务评估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对收费标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对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用测算进行评估。本《通知》自2021年5月30日起施行。

  对此,中指物业事业部副总经理牛晓娟分析称,当下,物业管理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级政府也在积极行动,从宏观层面推出符合行业发展现状的政策法规,促进行业更好更快发展。北京市政府出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物业服务评估活动的通知》对物业服务评估规范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企业难免会与业主产生一定摩擦。例如开发前期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纠纷、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及服务质量存疑等。物业服务评估的目的即是规范物业服务活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在行业快速整合发展的进程中,协调企业与业主双方关系,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实际上,早在十年前的2010年6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就印发《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牛晓娟认为,本次发布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物业服务评估活动的通知》,有以下亮点:

  亮点一:提出六项评估内容,评估维度全面

  《通知》提出评估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人参与社区治理情况、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和共用部分管理状况、物业承接和查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其他需要评估的事项等。”其中,物业服务人参与社区治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热点囊括之中。

  亮点二:阐述评估主要过程,明确评估主体

  《通知》具体将每一项评估内容进行阐述,明确评估主体。以物业承接查验的评估为例。提出“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物业承接查验进行评估。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对物业承接查验进行评估的,应当包含: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委托合同、查验记录、现场查验结果。发现存在问题的,还应当明确整改情况并准确记录在承接查验评估报告中。”

  同时规范评估报告内容及评估专业机构。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目的、依据和方法,评估日期和基准日,评估查勘数据,评估结果及有效期限,评估人员签章等内容;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是指法律、会计、工程、评估、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

  亮点三:规范评估要求,重要评估报告保管期不低于5年

  《通知》对评估要求进行规范,以提升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一是明确因提供虚假资料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二是明确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其他评估事项的报告及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不低于3年;三是提出物业服务评估报告应当作为物业管理资料归档备查,同时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责任编辑:常丹丹 HO016)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